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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

时间:2022-03-26 作者:佚名 来源: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  吉建议〔2020〕28号 签发人:孙众志

  

  储英委员:

 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《关于老旧小区排水排污管道维修及维护的建议》收悉,经认真研究办理,现答复如下:

  围绕老旧小区排水排污管道维修等市政基础设施改造,我厅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:

  一是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。2019年4月,住建部、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组织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,并纳入保障性安居工作,予以资金支持。2019年12月省住建厅等十二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《关于做好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》明确了改造的基本原则、改造范围和内容、主要任务和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工作。明确提出维修改造小区内的供水、排水等各种管线设施,实施雨污分流改造,具备条件的修建综合管沟、线槽等。

  二是加强技术指导。2020年我厅组织编制《吉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》、《吉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指导手册(基础设施类)》,建立技术支撑体系。

  三是予以资金支持。2019、2020年两个年度我省共计2776个小区纳入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,省住建厅、财政厅、发改委积极争取国家资金,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,截止目前,国家补助资金到位近60亿元。

  四是抓好长效机制建设。要求长效机制建设与改造方案制定同步谋划,同步实施。建立社区党组织引领、居委会主导、业主委员会协同的管理机制,选择专业化物业管理或组建物业管理服务机构,落实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制度,建立常态化的养护管理机制。

  感谢您对民生工作的关注和对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支持。

  

  

  

  

 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
  2020年6月29日

  

  

  

  

  (联系人:张奇志,电话:0431-82752316,13804357888)


原文链接:http://jst.jl.gov.cn/zwgk/jytabl/202006/t20200630_729449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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