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请报送2019年度工程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的通知
时间:2021-03-11 作者:佚名 来源:住房和城乡建设部
各省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,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(管)委,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:
为进一步贯彻执行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和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》,了解各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情况,请对2019年度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的行政处罚情况进行统计,填写相关统计表格(见附件,可在www.mohurd.gov.cn网站下载)并加盖省(区、市)住房和城乡建设厅(建委、规划与自然资源委)公章,于2020年8月31日前报送我司,并将电子版发送至zhiliangchu@mohurd.gov.cn。
联 系 人:邱 健
联系电话:010-58933293 58934250(传真)
附件:1.2019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一
2.2019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二
3.2019年建设工程各方质量责任主体行政处罚情况统计表三
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2020年7月30日
(此件主动公开)
原文链接:http://www.mohurd.gov.cn/wjfb/202007/t20200731_246603.html
最新信息
- 2025-02-06攀枝花“一站式”看房选房...
- 2025-01-07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...
- 2025-01-06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...
- 2025-01-06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...
- 2025-01-06宁夏研究部署具体工作 融...
- 2025-01-06关于核准2024年第二十...
- 2025-01-06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...
- 2025-01-06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...